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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那晚他难受,不光是因为尴尬,而是因为心中莫名的失落和愤怒──这才真正让他感到害怕。

  如果他们察觉,他要怎麽面对这两个人?

  病和脚伤都好了之後,黎舒又找了份白天的工作。到了年底到处都在促销,他每天下午有3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塞在巨大的卡通人里,在商场门口一摇一晃。他和小孩子拍手,对走过他身边的人派传单,和对所有人微笑,即使他们看不到他的表情,他也保持著与卡通人笑得一式一样。

  郑鸣海在他工作时来看过他几次,抢了他手里那叠厚厚的传单替他发。现在天气冷了,路面已经开始结冰,在室外稍微多站站都冻得厉害,他一边跺脚一边哼歌,开开心心的把单子塞到每个人手上。

  “鸣海,你不用这麽辛苦。”休息的时候,黎舒取下头套,对郑鸣海说。

  郑鸣海见他额头都捂出一层薄汗,抬手替他擦了,就说:“我不来你老要躲著我们。”

  “黎舒,我想和你一起唱歌,不只是说说。”

  黎舒坐在郑鸣海身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麽。

  不是你们的错,是我好像有点喜欢你?

  黎舒说不出口,他不是一个善於表达的人。他看见郑鸣海皱著眉抽烟,自己喉咙也在痒。他把毛绒绒的熊爪伸到郑鸣海面前,晃了晃问他要烟,郑鸣海笑著一把拍掉他的手:“破孩子!”

  然後他把自己嘴里的烟捏到黎舒唇边:“喏。”

  ☆、6 靠近

  黎舒抿了抿双唇,小心的就著郑鸣海的手抽了一口,有那麽一秒锺,唇瓣接触到郑鸣海干燥温暖的指腹上,甜得好像在接吻一样。

  郑鸣海拿回烟,又狠吸两口,然後灭了烟头,站起来帮黎舒整理被头套压得乱七八糟的头发。

  他有很多哥们儿和女友,却没有一个像黎舒这样,会让他像对待孩子一样待他。

  “我喜欢唱歌,”黎舒抬起头,咬著双唇对郑鸣海讲:“我只是有点害怕……”

  “傻瓜,怕什麽!”郑鸣海的手还c在黎舒的发间,半天不舍得放开:“有我在。我想过了,我们年前就开始跟乐队一起合练,春天的时候你来试试,可以先试著每次唱一首,我们可以慢慢来。”

  黎舒无法拒绝郑鸣海,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他。

  他喜欢音乐,已是浸到骨头里的东西,不可能真正说放就放得下。即使再也无法弹琴,能唱歌也非常的好。

  摇滚比他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