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拉蒙下
�特的怪医生。

  怪医拉蒙。

  他出现在兄弟会的时候不多,而且每次都蒙头覆面。

  但不要低估乞儿的记忆和辨识能力。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辨认每一个路人的身形和姿态,来求得一丝生机。

  哪一个是穷人,哪一个是富翁,哪一个是干苦活的,哪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哪些能偷,哪些只能乞讨,哪些连靠近都不可以……更别提他们总是被打手们打好招呼哪些是自己人。

  “他出现,你们就滚远点,懂了吗?”这是奎德提着一个可怜男孩的领子说的话。

  怪医总是在兄弟会的“大行动”后出现,来时一片药水味儿,去时一片血腥味显然是去治疗受伤的人:有天刚刚挖完秘道晚归的泰尔斯偷偷趴在路边,看见莱约克被抬回来,看见他肩膀上那道血流不止的可怕伤口。

  然后出现的就是拉蒙的身影。

  乞儿泰尔斯,那时记得这道身影。

  王子泰尔斯,此时也记得这道身影。

  而时常酗酒的奎德这个名字太久远,以至于泰尔斯都快把他忘记了他会定期去“检查身体”,然而每次回来,都带着怪医那股特有的药水味儿。

  奎德每次“检查”回来,也都怒意勃,酗酒无度,在虐打乞儿的时候,偶然会提起怪医的全名。

  柯布斯尔卡拉蒙。

  泰尔斯把曾经的记忆埋入脑海。

  可惜啊,这个神乎其神的“读心”……只对拉蒙管用。

  拉蒙冷汗淋漓。

  却松了一口气。

  幸好。

  幸好,他没有读出来我真正的身份……

  那个致命的秘密……

  “等等,”

  泰尔斯观察着拉蒙的表情,摇摇头:

  “似乎你的身份,还没那么简单?”

  那是当然泰尔斯暗忖道:他只知道拉蒙的名字和外号,但一个出入兄弟会,时常与高层碰面的家伙,身份岂会是简单的医生?

  “难道……你还有什么别的秘密吗?”他幽幽地问道。

  泰尔斯眼神深邃地看着他,七岁男孩缓缓提起手指:“来,仔细想一想。”

  拉蒙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