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部分
��蜡烛上端及中央部分印上的指纹,完全只有被害者真代子左右手指的指

  纹,毫无凶嫌吴一郎的指纹。而且,根据火柴盒上也只有检测出被害者的指纹这一点判

  断,前述四支蜡烛乃是被害者自己携带前来,划亮火柴点燃其中一支置于桌上左端,殆

  已没有怀疑之处。(其他关于八代子的脚印等叙述予以省略)

  (二)同一晚九点,被害者尸体送达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马上由我(w)执

  刀,在舟木医学士陪同见证进行解剖,十一点结束,确定死因乃是颈部遭压迫的勒杀。

  而且推定被害者因为某种原因丧失意识后惨遭勒毙。另外,处女膜并无异常。(他略)

  ▲备注

  (一)调查如月寺弥勒菩萨座像,发现其头大身小、形相怪异,既无背光也不偏袒,披普

  通法衣如轮袈裟,结跏跌坐并结弥勒之印,有被认为是作者自己之像的嫌疑。整体的刀

  法颇简劲雄浑,有锯齿状和波浪状凿痕,底部中央以极端严谨的刀法刻著两个一寸大小

  方字“胜空”。

  (二)中央空d是纵深一尺、横径三寸三分多的圆筒型,扣除充填在上部和底部的棉花和

  灰烬的厚度,高约一尺六分强,正好符合绘卷(另外的参考物)的体积。另外,属于其

  盖的颈根方形部分可见到黏贴的痕迹残留。

  (三)检查包灰的白纸和充填上下左右的棉花时,认定褪色与记录的时代符合。经过检验

  镜分析的结果,发现灰烬是由普通和纸、绢布烧毁留下,并无装饰用的金线或轴用木材

  留下的痕迹。

  ▲备注

  (一)调查沿著侄之滨的国道、位于靠海一侧山麓的石头切割工厂附近的结果,据称前一

  天吴一郎观看绘卷所坐的石块,位于切割剩下的粗石后面,是经过附近者很难注意到的

  位置。

  (二)石头切割工厂内除了无数大小石片石块、工人作业的痕迹、从道路飞入的稻草纸张

  和蹄铁片等等各种东西之外,并无特别值得注意之物。另外,由于经过小雨冲刷,未能

  发现疑似吴一郎或其他一切人物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