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章 不战屈人
��你需要自行交道。”

  “此乃正理。”李恪对始成微微颔首,也不道谢,便直面向许不容说话,“堂下,可是新郑不容?”

  “秉贵人,不容正是区区。”

  “有传你今日买了一个稚奴,可有此事?”

  许不容皱着眉头直起身,为难说道:“我之所营乃舞姬,常年往来便是购入稚奴,调教售出。光是今日,我就购了稚奴八人,却不知贵人说的是哪个?”

  “居然买了八个……”李恪暗暗啐了一口,补充道,“其名唤作巿黎。”

  许不容垂着眼帘思索片刻,很快便抬起头:“确有此人。”

  “不知可否将其转售于我?”

  “转售?”许不容愣了一下,说,“贵人有所不知,此女奴契虽在我手,人却尚在奴肆之中,至今未曾交割,更不曾在布吏处开得凭券,理清市税。即便是我愿意转售,也须得先将事务办完才是……”

  “那些琐碎不需你来操心。”李恪摆了摆手,说,“如今人就在我手中,你只需将奴契转售,其余之事自有我与市亭交接,你那份市税我也会一道缴齐……”

  许不容的脸上猛地涨起一抹嫣红,对着李恪怒目而视:“敢问贵人,可是要强买么?”

  “摆着军市亭长在旁,我哪会行强买之举。”李恪讪讪说道。

  他的声音有些软弱,解释更是苍白无力,因为他正在做的,本就是强买的事。

  秦代虽不重商,秦律之中却有专门的市律,言明不允许强买强卖。

  这种事情会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扰乱正常经营,还容易产生囤积居奇,所以别说秦律,就是换成汉律、唐律,也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在市亭官吏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不过嘛……凡事总是有例外的,比如大秦对仗势欺人就看得很淡,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若是李恪拿剑架着许不容逼他转售,那叫强买;若是李恪以势压人,让许不容不情不愿地情愿转售,那就叫达成共识了。

  李恪正在为此努力着。

  “我不知道你以几金购得此女,不过嘛,既然此女还不曾真的交割,不若就行个方便,转售与我如何?”

  “抱歉,我祖上三世皆以训养舞姬为生,此先从未售过稚奴一人,恕难从命!”

  “倍之。”

  “贵人之言岂不可笑,我可是缺金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