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科场舞弊孔圣蒙羞
观年间增加一倍以上。
而且还首创殿试制度,如天授元年(690年)二月,“太后策贡士于洛城殿,贡士殿试自此始”。
另外,长安二年(702年),还“初设武举”,扩大了选官范围。
武则天选官范围广泛,不免有滥竽充数;但确实选拔了不少贤才,如《新唐书》所说:“太后不惜爵位,以笼络四方豪杰自为助,虽妄男子,言有所合,辄不次官之;至不称职,寻亦废诛不少纵,务取实材真贤。”
这些贤才不仅是当时加强武则天统治的重要支柱,其中有些人还是后来辅佐玄宗“开元之治”的名臣贤相,如姚崇、宋璟等。
武则天一朝号称“君子满朝”,娄师德、狄仁杰等著名的贤臣均在其列。
陆贽说:“(太后)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旋黜,才能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助。”
此外,武则天在同高宗共同执政时,还下诏修订《氏族志》,更名为《姓氏录》,更加明确规定“皇朝得五品者皆升士流”,进一步打击了旧门阀士族,提高了庶族官僚的地位,因而中唐以后出现“冠冕皂隶,混为一谈”的情况。
特别是自安史之乱以来,有不少平民出身的士卒因军功得授五品官以上官秩,上升为士族,于是从前士庶之间严格界限便逐渐消失,凡是姓郑的都自称荥阳郑氏,姓李的都自称陇西李氏、赵郡李氏,无从辨别其为旧士族还是新士族。
于是乎,李行周决定把自己化为一把刀。
一把武则天割向旧门阀的刀。
李行周还知道,武则天为了维护统治,会整顿吏治,严惩贪吏,拔擢贤才。
武则天承袭贞观年间整顿吏治、严惩贪污的政策,“尝与宰相议及刺史、县令”,并派遣“使者以六条察州县”,考核州县官吏是否清正称职。
对于贪赃枉法的官吏,不论官位高低,一律严惩不贷。
反之,对于贤才则破格拔擢。
武则天对于为官清正、正直不阿的臣僚非常器重,对于有才能有学识的人士非常赏识,并能对其一一加以重用。
由于武则天能够注意整顿吏治,赏罚严明,赏其当赏,罚所当罚,明察善断,有知人之明,因而能从广泛搜罗人才中拔擢贤才以为己用。
正如《资治通鉴》所评说:“太后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者,寻亦黜之,或加刑诛。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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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首创殿试制度,如天授元年(690年)二月,“太后策贡士于洛城殿,贡士殿试自此始”。
另外,长安二年(702年),还“初设武举”,扩大了选官范围。
武则天选官范围广泛,不免有滥竽充数;但确实选拔了不少贤才,如《新唐书》所说:“太后不惜爵位,以笼络四方豪杰自为助,虽妄男子,言有所合,辄不次官之;至不称职,寻亦废诛不少纵,务取实材真贤。”
这些贤才不仅是当时加强武则天统治的重要支柱,其中有些人还是后来辅佐玄宗“开元之治”的名臣贤相,如姚崇、宋璟等。
武则天一朝号称“君子满朝”,娄师德、狄仁杰等著名的贤臣均在其列。
陆贽说:“(太后)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旋黜,才能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助。”
此外,武则天在同高宗共同执政时,还下诏修订《氏族志》,更名为《姓氏录》,更加明确规定“皇朝得五品者皆升士流”,进一步打击了旧门阀士族,提高了庶族官僚的地位,因而中唐以后出现“冠冕皂隶,混为一谈”的情况。
特别是自安史之乱以来,有不少平民出身的士卒因军功得授五品官以上官秩,上升为士族,于是从前士庶之间严格界限便逐渐消失,凡是姓郑的都自称荥阳郑氏,姓李的都自称陇西李氏、赵郡李氏,无从辨别其为旧士族还是新士族。
于是乎,李行周决定把自己化为一把刀。
一把武则天割向旧门阀的刀。
李行周还知道,武则天为了维护统治,会整顿吏治,严惩贪吏,拔擢贤才。
武则天承袭贞观年间整顿吏治、严惩贪污的政策,“尝与宰相议及刺史、县令”,并派遣“使者以六条察州县”,考核州县官吏是否清正称职。
对于贪赃枉法的官吏,不论官位高低,一律严惩不贷。
反之,对于贤才则破格拔擢。
武则天对于为官清正、正直不阿的臣僚非常器重,对于有才能有学识的人士非常赏识,并能对其一一加以重用。
由于武则天能够注意整顿吏治,赏罚严明,赏其当赏,罚所当罚,明察善断,有知人之明,因而能从广泛搜罗人才中拔擢贤才以为己用。
正如《资治通鉴》所评说:“太后虽滥以禄位收天下人心,然不称职者,寻亦黜之,或加刑诛。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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