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5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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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姑姑,我和妮子开车带着康伯父康伯母回了他们老家一趟,拜访了一下老家的亲人。一天忙碌下来,大家都很累。尤其是我这个开车的,进了家门,就直想往床上趴。

  我这是头一次去康伯父康伯母的老家,那里离我老家尚有几十里地,想想康警花那个春节陪我住院养伤的时候,她在一天之内,先是回了趟我的老家,又回了趟她的老家,还在老家里处理了一起村民纠纷。这一路奔波,光在路上开车跑,也得大半天,想想康警花当时的样子,真是疲惫到了极致。

  几天之后,我去上班了。老子被迫辞职,历经磨难之后,终于又正大光明地来到了单位。蓉姐仍旧安排我坐在了阿梅原先用过的工位上,这让我更加无比思念起阿梅来。

  杏姐也知道了妮子要调往省公安厅这件事,她更是大力支持,她和姑姑还有满江大哥的观点一样,认为妮子去当警察比在银行里有前途。

  杏姐还对我说:大聪,你要小心了,妮子要是成了处级干部,你还在原地踏步,这差距也就太大了。

  有差距怎么着啊?想当年在一个锅里吃饭的时候,老子可是她的顶头上司,她的职务再高,老子也曾经是她的领导,哼。

  你可别恬不知耻了,你这条件怎么能和人家妮子相提并论?当日也就是我来安排你们两个都去汉正路分理处,这要是让别人来安排,妮子的职务肯定不会比你低的。

  老子当过她一天的领导,那就终身都是她的领导。

  奇谈怪论,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吧,哈哈……

  嘿嘿……

  妮子果真被借调到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这丫一刻也没有耽搁,立马高兴地去上班了。乃乃滴,难道警服的诱惑就这么大?这丫和老子不在一个单位了,竟然如此地高兴?靠。

  借调期限是三个月,我心中不住祈祷,三个月之后,这丫最好是再回到银行里来上班。

  事实胜于雄辩,没等到三个月,半个月之后,我就不再祈祷了。因为半个月之后,妮子被正式调入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已经既成事实,康伯母也没有办法了。况且她看到妮子穿着崭新的警服回来,她就像看到了康警花一样,心里止不住地高兴。

  在借调期间,是不能发警服的。这一正式调过去,这丫可就将警服穿在身上不脱了,上班穿,下班也穿,气的老子直和她发火:你不是答应过我,就算调入警界,下班之后绝不穿警服嘛,怎么还穿着呢?

  嘿嘿,我就是天天穿也穿不了多长时间了,你就让我过过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