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部分


  今天到一个山村里去了,刚刚返回来。

  到山村去干什么?

  还能去干什么?和霍飞以及几个队友一起去抓了几个抢劫惯犯,我还开了一枪。

  啊?你开枪了?

  嗯,那个领头的惯犯往山里跑,霍飞鸣枪警告,那个逃犯还要跑,我就直接开枪了。

  打死他了没有?

  打死?要是打死了他,我得被开除出警界。警察追逃犯,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能开枪的,开枪也不能往致命的地方打。

  那你打的他什么部位?

  小腿,我一枪就把他的小腿给打折了,嘿嘿。

  听到这里,我竟背上发凉,但康警花却是说的轻描淡写。我不由得问道:阿花,你开枪的时候,手发抖了没有?

  没有,我们当警察的开枪就像你们干银行的数钞票一样,都属于业务范畴,手怎么会发抖?

  我汗,真tm的干什么说什么,隔行如隔山。如果让老子开枪,老子肯定会爪子打颤发抖不可,让老子挺挺r枪还差不多。

  第12卷 五五八、温馨

  康警花今天穿的是便装,她很少穿警服,看她身上的衣服沾满了灰尘,样子很是疲惫,我心疼地说:阿花,先换下衣服来,快点吃饭吧,菜都凉了,我去热一下。

  康警花美目眨了眨,甜蜜地笑说:这样多好,你以后每天都要准时回来,先把饭做好,我进门就开吃,你知道当警察的多么不容易,每天都是提着脑袋去上班。

  老子以前只知道警察穿着警服很是威武,给人一种威慑之感,让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现在自己的女朋友就是警察,我算是真真切切感受到当警察是多么的不容易了,领导一声令下,就得提着脑袋往上冲,随时都会发生生命危险。在众多行业之中,警察行业是个不折不扣的高危行业。

  和康警花相比,老子所从事的行业算是风不着雨不着的,领导一声令下,最多就是多干点活而已,没有什么生命之忧。

  想到这里,我边热着菜边对康警花说:阿花,你和你们领导说说,干个户籍啥的,别干刑警了,让我天天担惊受怕的。

  我以前不是和你说过嘛,刑警队伍中也需要女警察,你不要再提这件事了,我喜欢这个工作。

  说着,她看到了我煲的绿豆汤,顿时眉飞色舞了起来。

  啊哈,康大胆,你真会照顾人,我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