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部分
的破事写成匿名信分别寄给了他们的对象,崔有矛离婚了,肖娜的男朋友也和她散了。

  谁写的匿名信?

  不知道。

  崔有矛和肖娜没有报案吗?

  这种事本就是丢人显眼的事,他们还怎么好意思报案?

  说的也是。

  活该,这是他们为人太差,也怪不得别人写匿名信。

  嗯,这两个人的人品的确很成问题。

  第11卷 五一七、一代枭妇

  潘丽和我离的极近,就这么亲热地交谈着。别人看到我们这样,还以为是久别重逢的恋人或是不正当的情人呢。与其说是久别重逢的恋人还不如说是不正当的情人关系比较合适,因为潘丽比老子大好几岁,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虽然老子和潘丽没有任何的肌肤之亲,更加没有一丁点的嘿咻,c,想到这里,老子更加懊悔起来,日。

  对了,潘姐,咱们原先的那个一把手被撤职之后,现在是谁在当行长?

  从其它支行调过来一个行长。

  哦,真是世事难料。

  呵呵,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也是活该。

  潘姐,咱们的办公室不会是还让崔有矛主持工作吧?

  早就不是了,他早就被从办公室里踢蹬出去了,还有肖娜。

  崔有矛和肖娜都不在办公室了?

  嗯,崔有矛到楼下营业室去干客户经理了,肖娜到楼下营业室站大堂去了。

  我靠,这两个人怎么比老子还惨啊?

  呵呵,他们怎么能和你相比,他们连资格也没有。

  潘丽对崔有矛和肖娜两个人是恨之入骨,这也怨不得潘丽,想当初崔有矛和肖娜对待潘丽就像对待阶级敌人一样。潘丽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噬其r饮其血,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毕竟是人之常情嘛。

  崔有矛离婚了,肖娜和她男朋友散了,这样不是更好吗?他们两个人就不用偷偷摸摸的了,正大光明地结合就是了。

  切,你以为肖娜是盏省油的灯啊?她才不会嫁给崔有矛呢。

  啊?为何?

  为何?你也不想想,崔有矛比肖娜大十多岁,她和他当初鬼混,只不过是玩玩,利用崔有矛而已,你以为她会真的死心塌地的跟着崔有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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