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之不散宴席
br />   李琪琪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六年级的一起写小说的朋友对她说:“我们现在开始谈恋爱才是早恋,到了高中就是黄昏恋啦!”

  小学鸡李琪琪肃然起敬,完全想象不到,到了高中的自己会有多黄昏。

  大部分女生的创作热情会随着年龄增长,渐渐退却,直到再也不会打开那本写了很久的小说。

  李琪琪稍微好那么一点点点,因为她断断续续写了十来年,拢共写了叁十来万。

  虽然写出来的东西是垃圾,但是她还是写得很开心。

  拥有一个微不足道的梦想,也是支撑无聊人生走下去的动力。

  李琪琪这一两年,朝杂志社投了几次稿,被退的有,通过的也有。她想到再过几年,杂志社差不多都要倒闭了,需要抓紧时间。

  她兴趣爱好不多,写东西算是其中一个。

  既然没事干,那她就努力写写东西吧。

  如果有想成为的人,有想完成的事,那就稍微努力一下吧!

  关于攻略向林,她平时还会努力回忆关于向林的一切。

  李琪琪其实很了解向林,因为他是她高中毕业后饭友之一。

  谁还不认识谁?

  陶可以前确实是不够熟悉,向林的话,她真的挺熟悉的。关于他的八卦,李琪琪茧子都要听出来了。

  他简直就像一朵交际花,无论哪次班级相约,都会准时出现在现场。每次李琪琪都是一个认真吃菜或者认真吃零食,不经常发言的边缘人物。

  但是李琪琪非常清楚地知道向林喜欢的女生类型:漂亮。

  更详细一点就是:黑长直,白皮肤,身材好,温柔,聪明。

  这种女生也不是没有,刚巧李琪琪不是罢了。

  李琪琪看了看现在半长不短的头发,微微叹了口气,还得为了他留个长头发吗?

  留吧,留吧,不留还能怎么样。

  向林高叁毕业的那个暑假,和班上第一名的女生差点在一起了。当时他的个人签名还改成了:与你初见那一刻,我便知自己沦陷了。

  时常巡视喜欢的男孩子们的社交变化的李琪琪一下子就看到了。

  李琪琪:……行吧。

  她之所以无语,不仅仅是因为她对他心存好感,图谋不轨,更因为他对那个女生一见钟情的时候,她就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