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己回家做客,丁浔说:“让你在这种情况看到我女朋友真不好意思。”他又神经质地道歉了一遍。

  他越道歉任奇闻就越恐慌,女朋友,这些都是他女朋友?

  任奇闻牙齿发颤,第一次觉得自己距离死亡这么近,他想找准机会逃跑,又怕眼前的妖怪下一刻就要发难,“我还在上大学,我父母很不容易……”任奇闻说话颠三倒四,“求你了……”

  丁浔看着他的样子很厌烦,脸上却是好有耐心的,“别害怕,我只喜欢漂亮的东西。”

  任奇闻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得其貌不扬是一种优点。

  “我希望你帮忙。”丁浔手里拿着任奇闻的相机。

  任奇闻因为会摄影,他的生命莫名其妙延长了一截,他恐惧地看着丁浔,“帮什么?”

  一个人怎么去帮妖?

  “我想让人记住我。”丁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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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妖物来说控制兽//性很难,他们拿到通行证,生活在人群中,可以掩盖自己的外貌,但无法掩盖内心,当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看着人的血管,那是看食物的眼神。

  丁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压抑不住的,他性格某种程度上属于温吞的那种,他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了一个程序员,朝九晚五地上班,每天在办公大楼里度过的时间超过十个小时。

  他没交过真正的女朋友,因为妖怪体温过低,需要服用药物来保证自己维持在一个不那么引人怀疑的温度。

  可是吃了药之后妖怪的感官会变差,记忆力衰退大脑会偶尔变得混乱。

  他饱受吃药副作用的痛苦,有一天出差有人在他的门下塞了一张小卡片,那是第一个不详的苗头。

  那晚的体验很棒,他很难得睡了一个好觉,在梦里他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整个晚上的梦就只有这一个内容,微风柔和,阳光温暖,后背的草尖扎着他的皮肤。第二天醒来后他怀里抱着一个冰冷的身体,她的温度比自己还低,让丁浔一瞬间就惊醒过来。

  怀里的妓/女已经死了,脊椎被他揉烂,甚至还吐出了舌头。

  他看着尸体很长时间,想着死也已经死了,要不要做点别的?

  可是当犯下第一个错误之后就像是倒下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身体里的妖性被强行唤醒,他才知道杀人是很快乐的事。

  每个进入城市的妖怪头顶都有一条红线,丁浔觉得自己的报应很快就会到来,建木林也的眼睛遍布城市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