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一)
法之侵害的人,如果小平有种直接撂倒她,

  当然是正当防卫;但小平这个臭俗辣竟然去猥亵姚雨葳这个无辜的第三者,依一

  般人的法律感情,好像对姚雨葳不公平,但毕竟他还是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但到

  底是不是『不得已』,还要配『比例原则』来讨论。」

  听到老师说我是臭俗辣,我瞪大眼睛、一脸无辜,老师也对我微笑了一下,

  她应该不是认真的,毕竟我也为她挡了镇暴警察好几下警棍,怎么能说我是臭俗

  辣咧。

  「所谓的比例原则就是:、适当性原则─必须是有助于达成目的的措施,

  又称『目的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如果有多种措施均可达成目的,应採取侵害最小者,又称

  『侵害最小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3、狭义比例原则─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的侵害和所欲达成之目的间应该有

  相当的平衡(两者不能显失均衡),亦即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蒙受过

  大的损失,又称『衡量性原则』或常听到的『禁止以炮击雀』。

  我们平常在电视上听到名嘴讲的比例原则,基本上根本跟比例原则无关。」

  老师无奈地苦笑着摊了摊手。

  确实大部分政论节目讲的比例原则都是什么泛蓝的贪污比较多、泛绿的贪污

  比较少,结果泛绿的被判比较重,林益世、赖素如那些的都没事,这样不乎『

  比例原则』。

  拜託,那几个确实是人渣,但这样的讨论跟「比例原则」根本无关好吗?

  「来,小平你自己检讨看看,上上周你猥亵姚雨葳,利用她的屁股达到阴茎

  射精变软以致郑慧霞不能性侵你,这样有没有乎比例原则?」

  老师指着我问道。

  「蛤?」

  突然被点到,一时有点反应不及。

  「我认为有目的性,毕竟老师命令郑慧霞把阴道套上我的阴茎,阴茎未充

  血变硬的话,一般来说是无法进入女性阴道的。」

  快啊,李逸平,赶快想怎么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