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五)
了小动作的偷偷持续抽插老师的小穴,我的手指还往下去戳老师的屁眼

  ,当然没有我之前干陈香仪那麽狠,我只是想让老师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虽然也跟老师做过两次爱了,却不像今天既不是上课,又是在众多陌生人的

  附近偷偷来,第三次把阴茎放进师表的体内,我的兴奋度异常之高啊。

  靠,现在不能再开玩笑了,警察讲完话后竟然拿着手电筒往我们附近走了过

  来,幸好夜色掩护得当,除了让我的阴茎多停留在老师体内享受了好几分钟的快

  感外,并没有造成不可挽的后果。

  警察很溷地到处走了几步,并没有真的走到我们附近,而我真的不敢造次了

  ,阴茎死死地插着老师却不敢乱动,老师也屏住呼吸,毕竟她是重伤害的既遂犯。

  不过坦白讲,我还是有故意把老二压得很沉,即使不是正式的性交我也希望

  能把握这次机会让老师的子宫颈沾上我龟头的味道,只是可惜不能再用精液把老

  师花心染成白色。

  直到住户安心去睡觉,警察也坐上警车撤退,我才很认份地打算爬了起身

  ,不想多贪图老二插在老师体内的美妙经验。

  不对,我才刚要把龟头退出老师的阴道,突然想到什麽似地问:「老师,请

  问一下,强制性交算是行为犯吧?」

  「嗯。」

  「我觉得很好奇耶,如果插进去时没有违反意愿,但是插到一半对方不想再

  做了,叫我把阴茎退出,我不退出算是犯罪吗?」

  我假装好学,其实只是想多享受一下龟头插在老师身体裡面的佔有感。

  我又接着道:「像是刑法36条第一项侵入住宅罪,第二项是不法滞留罪

  :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既然立法立成两种态样,

  那强制性交是不是也应该有侵入的和不法滞留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立法就理当不

  犯罪嘛!也就是说违反意愿插进去固然该当强制性交,但插到一半对方不想干了

  ,不拔出来应该不能成立犯罪!」

  我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跟老师认真讨论起了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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