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九)
��衰了吧!

  「光让你射在程老师脸上太委屈你了,你的报告和小考成绩确实不错,也难

  怪你因为被批评而生气,现在老师给你报仇的机会,你来模拟强制性交程老师。」

  干,又玩这麽大,我不是有洞就可以插的,你当我公狗喔!

  「为什麽一定要强制性交,意性交不行吗?」

  我狐疑地问,胯下却跃跃欲试。

  是,我是公狗。

  「不行,你模拟强制性交程老师,事后程老师可以用『同意』阻却构成要件

  中的『强制』,让你不成立强制性交,但是如果你意通姦,就不是程老师同不

  同意的问题,程老师的老公可以对你提出告诉。记得罪疑唯轻吗?在证据不足时

  ,检察官如果用强制性交公诉你,程老师可以说她有同意你性交,所以你不构成

  强制性交;如果程老师的老公因为你与程老师意性交想自诉你通姦罪,你可以

  张你是强制性交,最后可以因为罪疑唯轻两个罪名都不成立。」

  干,你搞得这麽複杂,而且检察官和法官采不採信你的少数学说是一事,

  有没有想过以后上课别玩这麽大就没有这些困扰?没关係,你说服我了,强制性

  交就强制性交。

  再说一次,我可不是有洞就插的公狗,纯粹是上课需要。

  小小平,咱们上了(乐)。

  「对了,老师再让你安心一点,你就算真的强制性交程老师你也会无罪的。」

  正在我脱裤子时,陈老师没头没尾丢了这一句出来。

  陈老师接着道:「你念一下刑法第22条第一项。」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一手提着脱到一半的裤子,一手拿着小六法乖乖念着法条。

  「你觉得为什麽你不会该当强制性交的构成要件?即使你真的以强制力性交

  程老师得逞。」

  陈老师问。

  我想了很久,手段?行为?客体?想不透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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