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七章:矛盾,选择
 以前,陈宪国内的选举制度只维持在县一级,这种制度被他当成一种用来对抗地方豪强的办法。

  但这几年来陈宪通过报组织发现,他任命的府一级的官员的贪腐况明显比镇县一级的贪腐况严重的多。

  这些年,在陈宪的支持下,东海国内的商业发达,出现了一大批豪商,这些富的流油的豪商,引起了不少官员的觊觎,威bi)勒索的有之,构陷破家的有之,甚至有海军伪装成海盗袭击本国商船的行为发生。

  陈宪原本打算向海商出售盖伦船许他们拥有武装商船,但立即遭到了他手下几乎所有官员的强烈反对,他们完全不能理解,商人有什么资格拥有如此强大的武装。

  这些况让陈宪一度很苦恼。

  陈宪从来不是什么民主孜油的信徒,所谓民主制度,其实就是他手中的工具,在县镇一级实行民主自治制度,是为了控制基层,是为了对抗地主豪强。

  所以,他觉得,在府以上的行政机构中,完全没有必要实行这种制度,他完全可以用这个时代的君王独裁的形式来治理上层建筑。

  另外,陈宪还希望用商人阶层这个更有生命力和活力的阶层,来代替已经被他消灭了的地主豪强。

  以前陈宪的地盘只有山东东部的几十个县的时候,他麾下的商业发展的很好,商人阶层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但是,当陈宪底盘扩大,他设置了府一级的行政单位之后,问题一下子就出来了。

  没有督政院限制的府一级政府,很快就变得和这个时代的衙门没有什么两样,官员们开始暗中侵夺商人的家产,而且愈演愈烈。

  在山东境内甚至发生了好几次商人家族控制的佣兵的武装和官府对抗的事,只不过佣兵规模太在官府调动军队的况下,很快就被扑灭了。

  这样的事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官员几乎一致的要求取缔佣兵组织,而不是去反思,那家商人和他们控制的佣兵为什么明知是送死,还要飞蛾扑火。

  跳的最欢的就是那些县一级的,饱受督政院限制的官员,甚至已经开始有人试探着反对督政院制度了。

  陈宪发现,他虽然是国王,却根本没有办法和整个官员阶层对抗。

  最终陈宪不得不认清了现实,在现在这个时代的思想和技术环境下,毫无限制的强权官府,和需要自由环境,法制契约精神保护的商人阶层,完全就是两个敌对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体。

  两个选择摆在了陈宪面前,要么,回归封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