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用担心这些事情被人知道。

  畅所欲言的感觉,比他想象的更好。

  甚至好的都让他产生了一种,自己能够坦然面对过去的错觉了。

  只是,一下子回忆起太多,让纪沅的情绪波动较大,他有点累了,具体的表现就是身体疲惫,想念家中的床和牛奶。

  还有床头柜上的玻璃杯。

  冬天,大马路上气氛肃杀,行人裹着羽绒服低着头匆匆地走着,寻找下一个有地暖的商场。

  纪沅穿得挺多,他一到冬天就立志把自己裹成一个球,微博上还有给他跟应舒涣做对比的,因为是好友的缘故,对比起来就特别惨烈,惨烈到出圈了,路人都觉得这两人能做朋友真是离奇。

  左边图片是纪沅里三层外三层,棉裤加绒马丁靴,就只有巴掌那么大的脸直接埋在了围巾里,冬天只看得到一双眼睛——他有时候还会戴帽子。标志是手里永远捧着的“建京市公安局见义勇为一等奖”赠送的保温杯,里面泡的茶每天都不同。

  右边图片是应舒涣冬日两件套,低领毛衣加风衣——有时候风衣会变成针织衫,破洞牛仔裤和板鞋,总之怎么少怎么穿,手里永远拿着他的游戏机。

  这组图片还上过热搜。

  纪沅揉着脸颊,刚裹上围巾,就看到一辆高调无比的幻影停在马路边上。

  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儿来了个公子哥。

  应舒涣没在车上,他一只手拿着红薯,一只手拼命地跟纪沅招手。

  在肃杀的冬天,应舒涣的活泼显得十分可贵,甚至让纪沅产生了春天就快到了的错觉。

  应舒涣踩着人行道过了马路,把红薯塞到他怀中,“我十块钱买的。”

  纪沅:……

  “五块钱就有两个,你被宰了。”

  应舒涣哪里知道红薯是五块钱能买两个的!他还是刚知道这玩意儿竟然是在铁皮桶子里烤的!

  ——他平时只见过红薯剥好切块的样子。

  可能是老板看他开豪车,故意给他挑了个巨大的,卖了他十块钱。

  纪沅肚子有些饿,直接咬了一口,咬的急了,嘴角落了一点黑灰。

  热腾腾的红薯到了胃里,纪沅的心情也变好了,准确来说,是看到应舒涣的时候就变好了。

  他认为应舒涣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那就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