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3告白
��看过猪走路。她也晓得必须提早准备。

  b场地在2楼,厨房正对着大马路,路中央的分隔岛的行道树树叶摇曳,又有乌秋与麻雀的鸟鸣。许曼从窗口望下来,倒是一瞻王向的风采。他穿着一件宽版深蓝色衬衫参杂着规律的黑色格线,下着则是与插画家amy联名的牛仔裤,鞋子大胆选择了绒面的乐福鞋,以及与银色的项鍊、手錶的搭配来达到多层次的效果,让他的造型简单之虞又不会太过单调。

  遥想第一次见面,王向穿连帽tshit以及卫生裤,如果那时他的手上没有搭配麦克风根本是睡衣打扮。许曼心想:「他约会时的打扮真的比工作还认真。」

  不一会儿王向就到了2楼。许曼见他的第一句话是:「我以为你会准时到。」

  「想说备料蛮麻烦的就先来帮忙。」

  许曼没有客气,顺着他的话说道:「的确,是很需要帮忙。不过跟煮料理比起来我比较喜欢备料,因为不用去动脑去想太多。」

  「我也不喜欢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动脑筋,所以备料、做菜时特别感到疗癒。」王向望着中岛上的食材,问道:「今天煮什么?」

  「你猜对的话我就脱一件衣服,猜错的话就罚你……在大拇指上涂红色指甲油。」许曼调皮的说道。

  「好啊!我觉得嗯……看起来像是要煮叁杯鸡、炒水莲和玉米排骨汤?」

  许曼有些洩气的放下玉米,喃喃问道:「答案有这么明显吗?」

  「愿赌服输囉!」

  没想到在许曼脱掉粉紫色衬衫后,王向异常的后悔,因为许曼上半身剩下细肩带透肤小可爱以及白色内衣,从他的角度看去,许曼绑着马尾露出了漂亮的颈部与肩膀所呈现了诱惑曲线。

  王向本想请许曼把衣服穿回去,怎料到许曼说「正好煮饭时会热,脱掉了比较好」他只好把话吞回肚子里。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王向说他是在美国读才开始对下厨有兴趣,因为在国外生活开销非常大,大到每餐不自己煮可能就会饿死的地步。而回来台湾后经济条件反而更不好了,没有了父母的支柱一切必须靠自己,再加上他高中毕业后就到美国唸书,在台湾的朋友都没有联系,几乎是从零开始。

  「当你曾经拿着20元站在便利商店,饿着肚子看着8元的饮料或者15元的泡麵,考虑是否要填饱肚子或者把钱留到明天坐公车用,慢慢就会变成像我一样。」

  「像你一样?这么爱吃东西?」

  「慢慢爱上吃东西。」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