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羌人自治政策
��中具体的商议,某虽然记得不是太清,但有一言,某却记得清清楚楚。

  主公和两位先生说过,无论羌人还是汉人,只要他们生活在凉州之地,生活在我主的麾下,那就皆是我大秦之子民,皆应受到平等的对待,皆会受到我大秦的庇佑。

  而对于你们担心的,主公也曾说过,只要羌人归附,从今以后就没有什么汉人,羌人之分,对外之时皆为秦人。至于对内的话,他准备实行专门的羌人自治政策。”

  “羌人自治政策?”

  北宫开疑惑的看向法正以及北宫雨,随即又将目光投在了蒙虎身上,“却不知这羌人自治政策具体是怎么一个章程?”

  “所谓羌人自治政策,顾名思义就是羌人地,羌人治,成立一个专门由羌人负责管理的区县,在遵从我大秦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以各部羌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部门,行使自治权。

  而且其中的领导官员如县长、县尉等一县之长亦是从羌人中提拔任命,并且享受我大秦官员同等级的待遇,当然责任也是一样的。

  可以说在羌人自治区域内的一切事物,都皆由羌人长官在遵守我大秦律法的前提现,结合本族区域的特点进行自主的管理。

  如此一来自然就不存在羌人民众受欺负的问题,毕竟最高的官员都是羌人,如果还存在问题,那就是这个官员的能力和作风问题。那我们自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的依法行事。

  当然虽然名为羌人自治,但并不是说你们各部羌人就此独立了。就像某刚才说的,对内实行自治,但是对外,我们大家都是统一的大秦子民。

  你们也必须遵从在大秦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守大秦面向所有人的律法,其次相应的兵役和对外战争你们作为大秦的一员,也必须没有丝毫推诿懈怠的参加进来。”

  “除此之外,你们也可以正常的在大秦的土地上通行,行商,并且成立集市。

  同样,不管是商队还是集市的管理人员,羌人皆可以参与进去,享受同等的待遇。而一旦有人故意欺辱,自然会有我大秦的律法保护你们的正当权益。

  可以说,以后的无论是羌人还是汉人皆为我主统治麾下的子民,当和睦相处,互通有无,持统一的户籍证明,享受同等的地位和权益,遵守同等的法律和法规。

  两族之间,亦是可以通婚,而生下的子弟,自然也是我大秦的子民。”

  随着蒙虎的诉说,北宫开和北宫雨脸上的神色亦是越来越激动,双眸之中闪烁着光彩,好似恨不得立刻前往冀城寻找嬴子戈,当面臣服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