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常有趣。

  “公西臧对这首歌的处理真是不一般!不愧是路语茗之后最有潜力的新人。”嘉宾席上已经炸开了锅,相比较《红唇白齿》,爵士乐才是职业歌手可以专业范畴。

  对爵士乐,嘉宾中没人能比梁阳更有发言权。再者梁阳虽然也听人说起公西臧的做法,但他更是在这个节目上目击过路语茗揍于茂。他反而对路语茗的感官更差一点,现在毫不吝啬地夸起公西臧来:“他唱爵士的技巧太好了!颇有新奥尔良爵士的真传,热闹、激烈、充满生机。《just》本来就有写怀旧情怀,新奥尔良爵士又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传统爵士乐,配合起来唱,味道独特。”

  元希冷哼:“仗着自己的伴奏好而已。。”

  “公西臧也说过,小路可以用自己的伴奏的。”贺菱琪出声打断两人可能的争执,“看小路出场了,咦不是他一个人。”

  路语茗微笑出场,身后跟着个人——柯颜。两人穿着同样的红色t恤,柯颜抱着这一个萨克斯,路语茗则端着一个吧凳。拿着凳子这么丢份的事,路语茗做起来却很自然。

  到了台上,路语茗将吧凳放在长杆麦克旁边,笑着看柯颜,向吧凳歪了歪头,示意柯颜坐。柯颜一点都不客气,坐在椅子上,抱住萨克斯。

  路语茗站在麦克前,指着柯颜:“这是我的伴奏。”

  公西臧用自己的伴奏带,里面好多种乐器齐奏,热闹非凡。而路语茗却只用一个柯颜?这又是演哪一出呢?

  观众齐齐晕了。

  路语茗却没有解释,只是转身冲柯颜点头。

  萨克斯响起,音色美妙表换,深沉平静,又富于变幻。而萨克斯在柯颜的手上,完全发挥了“无与伦比的风流乐器”的称号。爵士乐第一乐器,非萨克斯莫属,这种富于变幻的特点,恰好和爵士乐即兴演奏的要求相契合。

  成熟的爵士乐乐手,会用成熟的即兴表演为爵士乐添彩。甚至有一种说法:爵士乐是作曲和乐手共同创作的产物。而恰好,柯颜就是这样成熟的爵士乐乐手。萨克斯在柯颜手中,时而激烈,时而深沉,时而狂躁,时而感伤。颤音、吐音、滑音完美衔接,演绎。

  路语茗还没有开嗓,公西臧自认为了不起的伴奏已经输了。

  等到路语茗哼唱完一句,公西臧已经完全输了。

  路语茗的爵士技巧之高,让梁阳为之叹服。他对节奏、和声以及结构织体的运用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即兴手法更是和柯颜完美契合,他的歌声本身就可以变成另一重乐器,和柯颜的萨克斯完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