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章 提拔风波(十三)
�所谓的味道,爽快的答应了李娟,李娟从陈局长那里走的第三天俩个人就到阳光镇民政办办理了离婚手续。

  真的离婚后,王大军第二天就后悔了,但他不会说出来,而是把火发在了来派出所办事的人头上,杨所长见他又在接待室对一个被殴打的受害者发脾气,再也忍不住了,狠狠的批评了王大军,并叫他向这位受害者道歉,可他就是不肯,最后把接警登记簿往桌上一摔,气呼呼的跑到楼上办公室去了,接着又被指导员狠狠的批评了一顿。

  接着第二天,县局政委带人找王大军谈话,他做梦也没想到局领导掌握他的所有情况,一针见血的指出了他的问题,政委扳着手指严肃的说:你王大军现在怎么变成了这样,不把心意放在工作上,尽做些见不得光的事。一是生活作风问题。在没有和李娟离婚前就和方琼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是腐化堕落;二是做人人品问题。杨前锋做人低调、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作为派出所的民警应该对他最了解,你为什么无中生有的举报他,这种在利益和名誉面前无辜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政委说着用手指又在桌上用力点了点说:另外还听说杨前锋和他女朋友分手也和你有关,你到底什么意思啊!你认为你比谁都聪明是不是,其实你最愚蠢。你说说我讲的这些事是不是事实?

  王大军一下子被政委说蒙了,心想第一个问题好说,不承认有男女关系就行了,反正李娟对这事也没有到处宣扬。这第二个问题倒理顺一下,那封举报信明明是自己叫人悄悄打印的,没人知道,又是匿名举报,政委怎么这么肯定是我写的呢?就由于自己平时就和杨前锋关系不好?可这一点派出所的人都知道,大家怀疑自己写了举报信举报杨前锋也是正常的,因举报信想到举报电话,又把杨前锋与欧阳腊梅分手的事联系到一起也正常,但这一切光说不行,得有证据,回想自己做的这一切都很隐蔽,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心里坦然起来,认为政委是在蒙自己。

  王大军想到这嬉皮笑脸说:政委,你在蒙我吧!我承认,我和方琼关系比较好,但绝对都是男女正当的关系,没有不正当的。关于对杨前锋的举报信吗?怀疑我也对,因为就我和他关系不好,但我真的没有干这种小人做的事,至于他和欧阳腊梅分手是他们自己的事,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政委气的一拍桌子说:态度放端正一点,不要和我嬉皮笑脸的,我们是代表组织和你谈话。

  王大军吓了一跳,因为他从来没见过政委发这么大的火,坐直了身体说:我说的是事实。

  政委把那份举报杨前锋的草稿拿出来放在桌上,又在上面一拍说:你看看这是你的字吧!

  王大军走过去一看,不自然的说:这……这……这是我的字,你们这那里弄来的?

  政委严肃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