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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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居然都亲过了!加尔看着某人,一副你下手实在太快,连这么凶悍的传奇人物都拿下了,在下佩服的表情接着说:“可能是你们还没有心灵相通,所以真爱之吻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要不然先培养感情,过段时间再试试?”

  “试你妹,还不给老子滚到海里捞人鱼,今天处理不完你等着被扒皮去骨剁成肉馅包饺子。”狗这次没娇羞而是真的生气了,甩头往回走,何泉只好把手里的活交给骑士跟上去:“怎么了,加尔只是闹着玩,没恶意。”

  “区区一个枪兵居然跟我开玩笑,真是活腻了。”堤丰爬回山洞,窝在角落开始叫饿,一刻也等不了,马上要吃。

  “看不出你阶级观念还挺强。”着手准备食物,顺便问:“老说他是枪兵,为什么带的是剑。”

  “那把剑又不是战斗用的,象征骑士身份的装饰品而已,真正的武器破坏力太大不在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召唤出来。没记错的话他的武器是暗魂炎枪,是在地心的熔岩中淬炼,再放入极地冰川中浸泡好几百年才打造而成,威力强大的大范围杀伤性武器。”狗先啃了半个柚子,又嚼香甜的火苕,才没有那么着急地催促:“你要喜欢我也给你做一把,不过没那么实用,主要是款式够华丽,带着能引人注目。但是呢,这么惹眼的装饰品也很挑衣服,配不好就难看了,一股浓浓的廉价cos气息。”

  真是三句话不离美容养颜衣着打扮。

  可是,这么臭美的性格为什么不惹人讨厌?

  一边和堤丰聊天,一边处理食材,时间过得很快。因为加尔带了大小合适的锅来,他决定好好熬点汤喝。剜下大脚鹿的膝盖骨,先用清水洗净,再敲破加花椒煮沸,倒掉血水之后用小火慢炖,这样得到的大骨汤十分鲜美,用来做火锅汤底再好不过,肯定比上次捕猎时吃的简易火锅更美味。

  趁狗聊累睡着,骨头也需要慢慢炖煮的时间,何泉到隔壁的冰洞搬了两块肉出来切片。期间他一直在想,很多很多年前,句芒也是这样无微不至、不厌其烦地照顾堤丰?狗虽然博学,却缺乏生活能力,可见被人伺候得很好。那么,不仅是句芒,连他的每一任转世都心甘情愿照顾狗,陪伴他吧。所以作为最新转世的自己也逃不过这种命运,当然,也不想逃避。

  一旦把自己设定成句芒,对狗的好感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好像先前的迷茫和恐惧都消散了,只剩下一腔热血的冲劲……

  到晚间,加尔和肉肉把人鱼处理完毕,冰洞塞得满满的,给人一种屁股底下有粮心里不慌的感觉。肉肉没干过那么重的体力活,回来以后累得哼哼,骑士则因为受过严格训练,别说叫累了,连一点倦色都没有,还帮着准备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