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The Maccabees
  北美东部,一所高中的活动室里,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

  鼓、吉他、键盘、贝斯,外加手中卷着一本书充当话筒的主唱,很显然,这是一个由高中生组成的乐队。

  或许是年龄的缘故,主唱的声音很柔和,以摇滚乐的标准而言,可以说是有些娘炮。

  “我空虚的心,心,心,心,心……”

  “在我的心里,心里,心里,心里,心里……”

  “她起了疑心。”

  “x光,x光,x光,x光……”

  歌声有一种魔性xi nǎo的感觉,让人一听就停不下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单调而重复的旋律和歌词。

  “住口,威克斯!”

  鼓手第一个忍不下去,将鼓棒砸到主唱的身上,破口大骂道:“这是哪个沙雕写的歌?简直太逊了!拜托,我们的目标可是要成为【darkness】那样伟大的乐队,能不能有点品位?!”

  【darkness】乐队,是几个年轻人共同的偶像。

  也正是因为这一共同爱好,才会有了这支乐队的成立。

  吉他手弱弱地插话道:“但是……托马斯,我们只是一个校园乐队,明年毕业以后就要解散了。”

  至于自己写歌的水平,吉他手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过去。

  “而且雨果的技术简直太蛇皮了,只会撸三和弦!”主唱将qiāng口对准了开口帮自己的吉他手。

  “同意!”

  贝斯手附和着主唱的观点。

  “贾维斯,你给我闭嘴!”吉他手立即炸毛,大叫道:“贝斯手没有权利插话!”

  “可是……”

  贝斯手不忿地说道:“【darkness】的boss就是弹贝斯的。”

  “喂,你们几个别吵!”

  还是鼓手的嗓门最大,压下了其他人吵闹的声音,大声道:“我觉得我们应该正式成立一支乐队,签约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推出专辑!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大明星的,就像【darkness】那样!”

  “可是,学业怎么办?我已经拿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如果放弃读大学,我爸爸绝对会打断我的腿。”

  键盘手带着厚厚的眼镜,一副书呆子气十足的模样。

  顺带一提,这家伙,是乐队实在找不到键盘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