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肤色不同的兄妹
��:“罗杰先生,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喂……”

  罗杰摘掉帽子之后,丽贝卡的眼睛就瞪大了,拉了拉哥哥的衣袖,小声说道:“他是darkness乐队的主唱!美国的大明星!”

  虽然是在说悄悄话,但以酒吧里的环境,声音也不可能低到哪里去,这句话也传到了罗杰的耳朵里。

  摘掉帽子,本来就是不打算继续隐藏自己身份的意思,被认出来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罗杰没在意兄妹俩的窃窃私语,让酒保拿了两杯冰水过来,等两兄妹的悄悄话说完,才开口道:“刚才你们演奏的歌,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是你们原创的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罗杰又详细问起了第一首歌中那段熟悉的旋律。

  “这是我从r&b音乐中得到的灵感……”

  理查德-弗格森在知道了罗杰的身份之后,显得很激动的样子,长篇大论地说着自己的灵感来源,言语间有不少自我推销的吹捧。

  很明显,这个混血男孩是想要借助罗杰的身份,进入职业流行乐坛当中。

  如果能够得到罗杰认可的话。

  不过罗杰的心思却没在这上面,跟两兄妹聊了半天,终于想到那段旋律为什么让自己感到耳熟了。

  和前世一首非常经典的早期经典摇滚作品的主旋律很相似。

  《你好,莫莉小姐{good.golly.miss.molly}》。

  黑人摇滚天才小理查德{little.richard}的成名作,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有趣的是,弗格森兄妹的哥哥,名字也叫做理查德,以他的年龄,也当得上一个“小”字。

  在弗格森兄妹那首歌中的一小段旋律,和《你好,莫莉小姐》的主旋律十分相似,但却是似是而非。

  就是听起来像,实际上没有任何关联,使用完全不同的音符和曲调。

  而且在弗格森兄妹的歌中,那段旋律不到半分钟,而在《你好,莫莉小姐》中,那段钢琴旋律却是贯穿了整首歌。

  对于小理查德这个乐坛“前辈”,绝大多数年青一代的歌迷们,可能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

  不过在摇滚乐刚刚流行起来的五十年代里,小理查德可以说是摇滚世界的缔造者之一。

  小理查德在1951年签约于当时最大的rca唱片,比猫王的出道还要早上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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