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原来他已经是大明星了
更多的时候还是互不打扰。

  原因很简单,不同阶层的人很难融合到一起,哪怕有共同的爱好,大多数情况下也聊不到一块去。

  比如当几个人在聊着咬牙买了张前排vip门票,接下来几个月要吃土的时候,突然有个富二代问一句“何不食肉糜?”,绝对会瞬间冷场。

  上东区的一家高档夜店里,几个富人阶层出身的粉丝正在开着party。

  “那首《绝不屈服》唱的太棒了!简直太tm燃!”

  一个年轻人兴奋地手舞足蹈,似乎觉得不够过瘾,又扯着嗓子嚎了几句。

  如果不是在隔音出色的包厢里,这个举动绝对会引来其他客人的不满,说不定会当场打起来。

  “我还是最喜欢《夏季{summertime}》,这种轻柔的歌最适合我。”

  另一个少年脸上带着遗憾的表情,摇头叹道:“一个好好的朋克乐队,干嘛去玩重金属。多出几张《青春》,《希望》这样的专辑多好。”

  “金属我喜欢,朋克我也喜欢。只要是他们唱的歌,我都喜欢!”

  说话的家伙似乎喝醉了,舌头打着卷,举着啤酒瓶,口齿不清地说道:“敬摇滚!”

  没人搭理这家伙,坐在中间的人开口道:“只有我觉得安妮唱的《沉默这些年》也很棒吗?感觉安妮也应该做主唱,如果她出了个人专辑,我至少要买一千张。”

  “哇,原来你是这样的家伙!”

  最开始说话的那人瞪大了眼睛,故意做出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大声道:“别说了,拔剑吧,情敌!”

  其他人也开始纷纷起哄,闹了一阵,突然有个人开口道:“可惜没有唱《we.will.rock.you》,我最喜欢这首歌了。”

  乐队成立至今已经快三年,《we.will.rock.you》仍然是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歌。

  节奏简单,容易上口,就是它最大的优势。

  “这首歌完全值得每一场演唱会都唱一次。”

  喜欢《we.will.rock.you》的人不少,立刻就有人表示赞同:“可惜乐队好像不太喜欢唱这首歌,估计是怕被贴上固定的标签吧。”

  越是上流社会,就越重视后代的教育,否则再庞大的家业也不够败的。

  那种脑残富二代,只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或者是暴发户家庭中。

  在场的这些人,或许平时的做派很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