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搞大事?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打算以【狂暴之路】在视觉上的震撼效果,以及免收门票的惑,吸引歌迷到场?”

  罗杰点点头,道:“对,我们是这么想的。”

  “前者的话……可以找好莱坞的特效公司,做一支预告片。但我不认为这会有太好的效果,歌迷们在亲眼看到一场秀之前,尤其是这种颠覆的表演,他们不会相信你们能让全世界都感到震撼。”

  汉克犹豫了一会,继续道:“至于免收门票这个惑,只对看不起演唱会的穷人有足够的吸引力,在北美的效果也未必会好。我认为南美洲是更加合适的选择,南美的平民阶层普遍很贫穷,免费这两个字对他们有天然的吸引力,而且在全球所有的贫困地区中,南美的摇滚乐氛围是最好的,也是你们影响力最大的地盘。”

  南美洲……

  罗杰脑海中,再次浮现出滚石的那次演出。

  不得不承认的是,大多数摇滚氛围较好的地区,人们都是有钱有闲,或者至少不愁吃穿。

  如说北欧国家,公民福利就是出了名的高,就算是一毛钱收入也没有,光靠政府救济,也不用为生计而发愁,甚至过得比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的中产阶级还要好。

  而在贫困地区,普遍况下,摇滚乐的流行程度很低。

  唯一的例外,大概就是南美了。

  哦,对了,北美的南部,例如墨西哥,或者墨西哥以南的几个小国,也可以算在其中。

  从墨西哥以南,一直到整个南美,都可以算作是拉丁系国家。

  拉丁人天生就喜欢音乐,喜欢摇滚和舞曲,而且他们的平民阶层很穷,这意味着“免费”两个字对拉丁人的吸引力很高。

  再加上,南美的几个大国,人口密度都比较高,也就是人多。

  想要吸引更多的当地歌迷,显然是人口密度越高越好。

  想到这里,罗杰似乎已经渐渐明白,为什么滚石的那次演出,要选在里约内卢。

  “但是……”

  罗杰仍然有些犹豫:“南美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们从来没去过。”

  ——这里的“没去过”,是指没有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前往南美。

  事实上,三人都曾经在南美渡过假,只不过不是一起去的罢了。

  “这个设想,本就存在巨大的风险。”

  汉克摊开手,说道:“保守估计,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