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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那公车还没有离开,那少妇又跟着下车,拦住他,叫道:“凌轩,站住。”

  凌轩一惊,心说:她怎么认识我。

  “你不认识我了吗?好好想想,在高中你给谁写情书来着。”那少妇眼睛一转不转的盯着凌轩看。

  凌轩望着她,愣了几秒钟,才恍然道:“是你,难怪这么眼熟,原来是菲菲你啊!对呀,你还当全班同学的面撕了我的情书。”

  这个少妇不是别人,居然是凌轩高中的同学陶菲菲,当年她跟随父母从东北转学到n市,因为身材高挑,一米六七的身材,皮肤白皙娇嫩,加上身材火爆,就是走路也是模特猫步,当时不知道迷倒多少同学,是公认的四朵校花之一。她还做了学校的礼仪队队长,穿起旗袍的样子,简直就是倾倒众生,是青春期男生心目中的完美追求对象之一。

  凌轩就是被陶菲菲倾倒的崇拜者之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她的粉丝了。当年追求她的人可谓不计其数,凌轩凭着自己“才子”之能,硬是抛开一切世俗的眼光,写了情意绵绵的一封情书。结果没有想到落得一个当众撕毁的命运,凌轩的自信心也是从此一跌不振,再也不敢冲动做事,以致后来上大学谈恋爱也是小心谨慎,生怕惹恼了女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可能应了胸大无脑那句古训,陶菲菲虽然美貌出众,可是读书却没有什么天分,学习成绩基本都是班里倒数前五。高考的时候,她选择艺术系报考,却也没能考上。据说后来去读了职业中专什么的,从高中毕业到现在,想起来也有八年未见了。

  二十六岁的陶菲菲已经嫁为人夫,虽然没有十八岁那时候的青春飞扬,却更加增添了少妇的风韵和妩媚,那一份成熟和自信,是男人看见了都会情不自禁的多看几眼。

  陶菲菲笑道:“你的情书是我撕的,这是我不对。可你也不能那么报复我呀。”说着,抚一下自己的胸部,“你抓得我好疼,你小子是故意的,想不到你这么记仇。”

  凌轩没有想到八年未见,陶菲菲既然是如此开朗和开放,他连忙摆手,尴尬地笑道:“天地良心,我不是存心的。”

  陶菲菲看着凌轩的窘样,噗哧一笑,娇嗔的道:“不是存心的,那你还伸手干嘛,还嫌摸得不够呀,要不要再摸摸?”

  这句话说得,吓得凌轩赶紧手放下。

  陶菲菲见他的窘态,格格地笑起来,说道:“你还是没变,还是那么的腼腆老实的。老实好,现在你这样的正人君子越来越少了。”

  凌轩见对方赞自己,心情才略微的放松。这少妇跟少女的区别真的很大,如果是少女,就算是熟人,你抓了她的胸部,还不跟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