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8章
�,鲜艳亮丽;一根是亮蓝色,璀璨生辉。

  诗言一把抢下来,翻来覆去地看着,阿禽,你在哪里弄到这么美丽的羽毛,尤其是这个粉色的,实在太漂亮了

  阿禽看着诗言欣喜的表情,呵呵笑了:你喜欢就好。早前就听你说想要羽毛,一直没等到鸟儿们退毛,这不小蓝才掉下根蓝色的,那个粉红色的是另一只鹦鹉掉下的,我觉得这个颜色最适合你了。只是你要羽毛做什么

  诗言笑而不答,拿来眉粉兑上水,剪出一块白布,铺到桌上,用粉色羽毛根蘸着眉粉液,在白布上刷刷写下几个字。

  呀阿禽星目一亮,羽毛也可以写字啊。他仔细端详着诗言的字,轻盈飘逸,还透着一丝魅惑人心的妖媚之气,人如其字,难道,姐姐的字写得很见功力

  诗言抿嘴一笑,自己在学校里最懒怠写毛笔字,可是导师说学古代文学不读古书,不看繁体字,不写毛笔字,那就无法融入古人的生活中去,也无法学到真正的学问,于是她被迫一周写几帖的字交给导师点评。想不到梦穿到周朝,居然可以用上,足见导师不欺她。

  阿禽见羽毛也可以写字,遂起盎然兴趣,拿起那根蓝色羽毛,在白布上运笔如风。

  诗言看了阿禽的字,有些汗颜,阿禽的字端正刚毅,透着一股阳光、正气,和他本人倒是颇多相似。

  诗言噘嘴道:不比了,你写得比我好

  阿禽温和地笑道:不是比较,只是觉得羽毛写字很有趣。常练字倒是可以磨练心神,我常写字解闷。

  诗言转转眼珠,提笔在白布上奋笔疾书,阿禽注目着,慢慢念出声: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阿禽欣赏着,问道:这是你作的吗这么好听,是歌吗

  是诗喽。诗言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字写得还不赖,看来这几个月没写,也没太影响发挥。

  诗言写得话就是诗,对吗阿禽轻轻地问。

  正在摇头晃脑欣赏的诗言,被阿禽这句定义诗歌的话雷到,她想笑却又怕伤到这个英气勃勃的大男孩的自尊心,她强憋着,却忽然想起,诗经是春秋时期出品的,搜集了从西周到春秋的民歌,集结为诗。也就是说,西周初年还没有出现诗这个称谓。

  诗言突地恐慌起来,不会因为自己名字中有个诗字,所以伯禽就把她写得话起名为诗,以至于后世才有了诗这一概念要是真如此,这也太扯了吧。如此一来,到底是历史造就了她,还是她改变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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