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狂暴
��斯洛科威摇摇头,有些惋惜。

  年纪轻轻就成为七级骑士的巴伦莱斯特在北地四领中颇有名气,可是,这位走上骑士之道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压根没有学到父亲的半分谋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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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