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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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把他们卖掉。”眼看三个男人一筹莫展,爱蜜莉雅开口说道。

  “?”三人一起朝爱蜜莉雅望去。

  奴隶制度早在一千一百年前的《诸神公约》中已经明令禁止。

  神需要信仰,而且在这个有神的世界,真正的无信者非常少,抓捕奴隶几乎可以肯定会抓到神明的信徒,一个两个信徒,神可能并不太在意,但是大规模抓捕奴隶,百分百会触动某个神的奶酪。

  更何况奴隶很容易成为血祭的材料,而需要血祭的都是些恶魔乃至邪神,这甚至连诸神都难以监控——死者的灵魂会被邪神和恶魔收取,连去神国告状的机会都没有。

  早在千年前,大陆战争后期,诸神就联合做出决定,不允许奴隶制度继续存在。

  爱蜜莉雅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她摆摆手,继续说道:“按照王国法律,债务人应该尽一切手段偿还债务,而债权人可以将债务出售。我们可以让俘虏赔偿我们的损失。”

  特利根,科里和安德都一脸懵逼——这说的是什么,和战虏有关吗?

  要知道,这些人成为战虏,就已经被洗剥干净,除了身上的衣服不好直接剥下来,不然这些人就要冻死以外,他们身上哪里还有一个铜板?

  让他们赔偿损失,这些一穷二白的盗贼拿什么赔?

  “特利根先生,骑士被虏,是要付出赎金的吧?”爱蜜莉雅问道。

  “当然,不光是骑士,只要是贵族都可以用赎金来保住性命。”

  这是贵族的特权,除了领地战争这种不死不休、类似生死决斗的战争,一般情况下,贵族的死亡率其实是很低的。

  “那么一般士兵呢?”爱蜜莉雅再问。

  特利根想了想,回答道:“有可能的话,领主也会拿钱赎回他们,如果实在没钱赎回,这些人可以合法转为对方领民——可是,不会有人会为这些盗贼付出赎金。”

  “这就是说,这些人还是有些价值的,至少可以成为领民。”爱蜜莉雅追问道。

  “哪个傻瓜会要盗贼来做自己的领民?”特利根大笑起来。

  笑了一会儿,特利根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因为他发现科里、爱蜜莉雅和安德三人一起看着自己,好像看着一个傻瓜。

  “呃——”特利根突然想起来,男爵大人分给自己的那个村子就很有盗贼窝的嫌疑,自己当时还觉得捡了个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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