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章杀出血路【1】
��老一套传统。杜月笙时代,玩的则是头脑,厚黑学,他是中国第一批身穿长衫,文笔彬彬,宛如书生的b社会。混白道,要有文化,要溜须拍马,勾心斗角。混黑道,更要有知识,要阴狠,要心黑手辣。李正光不是菜鸟,也不是未杀过人,见过血的雏,他深知等级相差不大的较量,双拳难敌四手。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趁对方尚没有彻底拉开架势前,快速解决掉一人。否则,刀枪无眼,后患无穷。

  你妈。。。。。。。”,李正光的算盘虽然打得不错,但张宝林毕竟也是一方霸主,枪林弹雨混出来的,哪里有这么容易见上帝。肚子上挨了一脚的张宝林,气急败坏,骂骂咧咧,暴跳如雷。从来都是他欺负人,何曾被人欺负过。他也属于那种眼睛一红,掏刀子就要拼命的主,他凶狠的一把夺过身旁一个小弟的长刀,手提双刀就又冲了上来。李正光一时腹背受敌,险象环生。所幸,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他那一身功夫不是练着玩的,加上他天生人高马大,占了力量上的绝对优势,对方虽然以一敌二,一时半会倒也奈何不了他。

  女人,见血就晕,叽歪乱叫。男人则恰恰相反,尤其是东北的男人,见血就眼红,许多本来不想惹事生非,想要安心过好日子的东北男人,见到血都说不准会干出什么事来,更别说像李正光这种标准的亡命徒。现代刀械搏斗,又不是武侠小说,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李正光、李建起、张宝林,三人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全部挂彩。李正光额头被砍了一道长口,正血流不止。李建起左胳膊上挨了一刀,深可见骨。张宝林耳朵上被切了一下,半只耳朵耷拉丢当在面颊,说不出的狰狞kb。如果说,没受伤之前,三人还有点理智的话。那现在,他们三人,就是不折不扣的野兽。三人已经打出了血性,打出了真火。

  一日是兄弟,终身是兄弟,早年的黑道,义气二字被看得极重。马猴和奶胖,一个高,一个矮,一个瘦,一个胖,一个一肚子坏水,一个四肢发达。这两个人,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看也不可能成为一路人。可实际的情况是,两个同样阴险狡诈的聪明人,是不可能成为生死与共,亲密无间的好兄弟的。马猴和奶胖,可谓是异性相吸,很好的互补在一起,成为了最佳拍档。如今,马猴死了,奶胖彻底暴走发狂了。他红着双眼,手拿酒瓶,见人就捅。酒瓶碎干净了,抢过对方的刀,专门往人脖子上砍,刀刀毙命,狠毒异常。横的怕不要命的,四周的广州帮打仔,顿时纷纷有意无意的挪动了下脚步,离这个死胖子远远的。金牌干将级别的战斗,他们这些小喽喽,还是少参与比较好。

  “干你个老母,一群废物,都给老子闪开。。。。。。”,血杀堂堂主佘木辉,天生也属于血液里有暴力因子的那类人。他旗下的小弟,是广州帮唯一的一批打将,只是广州帮财大气粗,日常火拼极少,是以经验差点。打群架,拼的就是气势,魄力,谁够狠,谁经验丰富,谁赢。没经验,自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