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三章 吃豆腐搅浑水
  “况且,该陪我跳舞了吧。”

  况且听了玉公主的话,心头一震,还没想好怎么应答,就被三娘子走过来一把抓走了。

  “小心点儿,你的魂都快被勾走了。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骚狐狸。”三娘子就着刚刚奏响的乐曲,开始拉着况且跳了起来。

  况且一阵头大,这两个小主儿都不好伺候,得罪了谁都够他喝一壶的。

  所谓举手不打笑脸人,何况玉公主对他的态度如此谦卑,就差跪在地上吻他的脚背了,他还能说什么?

  况且一向尊重女性,现在夹在两个女人中间,真的让他很为难。

  对玉公主他的确一点意思都没有,除非朝廷作出决定让他牺牲自我,否则打死他也不会跟玉公主有什么瓜葛。

  三娘子是小王子把汉那吉的未婚妻,他当然更没有丝毫别的意思,至于说男女拉手跳舞,在当时明朝的伦理规范下,的确有些大逆不道,不过在塞外可是通行的,而在他的前世,男女都是抱在一起跳舞的。

  “你们各族想要招赘我,究竟有什么好处?”况且索性*裸把话说白了,因为不说这一关也得过。

  “那是瓦剌族的意思,我们可没有,至少我没听说过,我只是听说,表哥要求祖可汗赠与你一个王爵,不知道祖可汗考虑的怎么样了。对了,你们大明准备赠与我表哥什么爵位啊?”

  “锦衣卫指挥使?”况且道。

  “锦衣卫指挥使?那不是比你的官职还小吗?大明朝廷真是抠门,连个王爵都舍不得出。”三娘子撅着小嘴道。

  “不是朝廷舍不得出,而是安达自己想要这个职位,他已经是王子了,多一个王爵有什么意思?”况且道。

  况且在心里认为,锦衣卫指挥使的头衔并不比草原上的王爵差多少,职权上可能更大些。

  三娘子点点头,她也知道表哥的心结,不知怎么就觉得大明锦衣卫是个特别神秘好玩的部门。

  主要是有关锦衣卫的各种传说太多了,而且传得神乎其神,小王子一直觉得锦衣卫指挥使是一个非常荣耀的职位,对此有一种无限的遐想。

  其实不要说锦衣卫的指挥使,就是普通的锦衣卫人员,在朝廷里是虫,出了京城就成了龙,到了任何一个地方,都被高高供奉为“天使。”

  这里的天使指的是指皇上钦派的御使,直接代表皇上的旨意,而不是指那些长着小翅膀、在天空中飞舞的漂亮小孩。

  锦衣卫人员出京必须是皇上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