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道德与律法,如何抉择?
�案位于郊外,两个死者都是被菜刀多次砍在了脖子上毙命。”

  “经属下调查,凶杀案虽发生在郊区,但那里不远处正好有个村落,村里有十多人亲眼目睹了凶手杀人的过程,当街杀人,目睹者甚众,凶手也供认不讳,是板上钉钉的铁案。”

  说话间,赵二拿出一把血迹斑斑早已钝了的菜刀,“这就是凶器,那人犯,下手可真是个狠啊,刀都砍钝了,死者脖子几乎都被彻底砍断了,只剩下一些肉皮连着,使得头颅没有掉下来!”

  “大人,当众杀人,这案子性质很恶劣,死者的家属以及不少的百姓都来到了县衙外,还请大人尽早升堂断案!”

  林诺望着那把钝刀,心里叹了口气,那杀人者,究竟是对死者恨到了什么程度,才会把刀都砍坏了?

  “带人犯,升堂吧!”

  与自己心中之前所想的另有隐情不同,这种当街行凶,证人众多的案子,基本上就是铁案了,审理起来,很是简单。

  在一阵威武声后,人犯李木被带上大堂。

  林诺还未开口,那李木便直接承认了自己的杀人罪行,这么直接了当,使得他瞬间没有了断案的心思。

  接下来,赵二呈上了凶器等物证,一个个目击杀人过程的人证也被带上堂来过问。

  审理过程很是简单,几乎就是走个过场,没有遇到任何波折。

  直至最后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林诺却有些犯难了。

  因为那围观审案过程的百姓,一个个突然跪地为人犯求情,请求宽恕其罪行。

  就连赵大,此时也是小声道:“大人,这李木确实是杀人了,但根据刚才一众人证的供词,是那对奸夫**先动手的,而且他杀得也是通奸之人,何罪之有?”

  “大人,根据大明律法,凡妻妾与人通奸被捉奸在床者,杀人者以无罪论处。那对奸夫**不仅通奸,更是卷走夫家钱财私奔,本就是要被浸猪笼的货色,如今被杀了,岂不是罪有应得?”

  林诺摇了摇头,“你不懂,大明律法中有明确规定,捉奸在床才能杀人,这李木可有捉奸在床?”

  “大人,您看看下面那一个个为李木求情的百姓,民意难违啊,都到了这个时候,你怎么还抠字眼呢,何不顺着民意直接判李木无罪,这么一判决,大人您在山阴县的威望瞬间就可以抬起来了!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林诺还是摇了摇头,这一刻,他脑海中想到的是后世的彭宇案,因为助人为乐扶老人,反而被法院判定为过错方需要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