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祖宗
�耐烦的挥挥手。

  “去去去,瞎说什么呢,本王又不是弱兮兮的小娘们,怎么就经受不住了。”

  明公公还欲再劝:“可是王爷,太守陶大人知道您到并州了,一早就送来了帖子,明天要为您设宴呢,您要是现在去长治,那明天的宴会——”

  晋王不以为然:“那就不去了呗,是他大还是本王大?”

  最终,还是最大的说了算。

  明公公苦着一张脸去给晋王牵马去了。齐盛则跟在晋王身边,不离左右,时刻保护晋王的安全。

  齐盛原本是禁军校尉,前程似锦。但因为小时候做过晋王的伴读,所以在皇帝从禁军中挑人跟随晋王来北地的时候,其他在禁军中的世家子弟,都一百个不愿意,只有齐盛主动请命。

  不过别看齐盛不苟言笑,外表看起来就是一个木讷的壮汉,但其实内心戏很丰富。追随晋王,除了小时候的情谊外,也和齐家的没落不无关系,比起按部就班在禁军当差,齐盛需要更有难度也更能够建立功绩的差事。另外,原谅齐盛内心的不厚道……最为最开始见证了晋王被谢小姐碾压的那些年的少年回忆的旁观者,齐盛表示,吃谢小姐和晋王‘相爱相杀’的瓜,比话本子还有意思。

  三个人来去匆匆,在并州待了没有半日的功夫,就又骑马出城了。等到太守陶叁得到消息的时候,早就追不上几人了。

  “晋王去长治做什么?”陶叁想不明白。

  “大人,我父亲就在长治啊,不如给我父亲飞鸽传书,让他留意着?”一个容貌艳丽的女人,依偎在陶叁怀中,正是长治廷尉余浩闻那个送给了太守做妾的女儿。

  再说晋王等人,真的是连夜赶路,又因为骑得是良驹,所以在第二天一大早,谢明欢刚收拾完毕,准备用早膳的时候,晋王殿下敲开了她的大门。

  “谢!明!欢!”

  “你未婚夫来了,还不过来接见。”

  晋王一路视若无人,如果不是有琪儿眼疾手快,拦住了胡书,他大概是要被打趴下的。他一路穿过回廊,直接朝主院而去,院子里收拾上工的下人,一个个稀里糊涂,不知道这英气逼人的贵人喊的谢明欢是谁。

  晋王闹出这么大动静,谢明欢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她无语地放下饭碗,在拓跋尔古怪的注视下,迎了出去,刚好在门口看到了晋王。许是连夜赶路的缘故,晋王看起来整个人有些沧桑,和在洛阳时那个光鲜亮丽的纨绔颇有几分不同。

  只不过他一开口,就暴露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