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蝙蝠大侠
的极好,这人却轻易叫破。

  “布鲁斯大侠也是一位极有耐心、极为冷静之人,他出手抓贼之前都要细细探查所抓之人的底细,找出那人的弱点,只在那人露出破绽一刹那,再出手入电,将之制服。”

  孟星魂却不答话了,他的慢慢手摸向了靴子,靴筒里藏着一把短剑。

  他拔剑动作十分轻微,那只拔剑的手从表面上看,几乎是纹丝未动,他能用三个月时间杀一个人,也能用三个时辰去拔一把剑。

  “布大侠曾与十几位天下绝你叫‘罗锋’。”

  “刚才是刚才,现在我叫‘阿福’了。”

  孟星魂笑意更甚,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这么说,我就要继承布大侠偌大的家产,还有了一个忠仆管家,成富家少爷了?”

  那人一本正经地朝孟星魂鞠了一躬:“阿福给孟少爷请安,还请孟少爷随阿福回庄园去,继承布老爷的衣钵。”

  剑光一闪。

  孟星魂蓄势已久的一剑终于出手,这一剑如流星破天,彗星击月,长虹贯日。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当初他刺杀金枪李,金枪李下葬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不信自己会死,死也不信有人杀得了他。

  而这一剑,比刺向金枪李那一剑还要快上一倍,已是孟星魂激发了所有潜力刺出的空前一剑!

  剑光的璀璨只持续了很短时间,刹那之间,这如同蛟龙出海的一剑定住了,剑身猛地颤动,活像一条被拿住七寸的蛇。

  这条蛇的七寸被两只手指夹住,吐出的森寒信子都快舔到了那人的眼皮,但就到此为止了,再也无法寸进。

  孟星魂就好像没看到被擒住的剑锋,阴着脸冷冷地对那年轻人道:“我凭什么信你?”

  年轻人屈指一弹,那把千金不易的宝剑剑锋就断裂成几截,崩落在地。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中指。

  对孟星魂晃了晃。

  “就凭这个。”

  孟星魂看着那根手指默然无语,这是一根能抵挡他拳头的手指,两根就能夹住他全力一剑,如果伸出三根来,想必取走他的命也不是什么难事。

  拥有这根手指的人就算是说夜是白的,雪是黑的,鹿是匹马,狗是麒麟,孟星魂是韦半城韦老爷子的亲孙子,布大侠的亲儿子,别人也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