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嘿嘿嘿
最后狂叫:“顾鲲!你也贩卖便宜油了!你得利也有好几十万。你现在陷害我,那也不过是两败俱伤,你别指望立功了就能洗脱自己!华夏可没有污点证人。”

  天地良心,陈明诚是真没想到,顾鲲会以这种方式出卖他。

  因为他觉得,顾鲲至少在这一点上,是跟他一条蚂蚱的,大家都投机倒把了。

  然而,下一秒钟,顾鲲的回答让他更绝望。

  “谁跟你一样了?我买柴油是严格‘储备自用’,最多就是兰方船看华夏油便宜,就来加这儿的便宜油!

  我可从头到尾,没有在华夏境内卖油!你这种法盲,可改改吧,你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么?炒作没问题,可是你违反了特许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你就等着投机倒把罪吧!”

  顾鲲说这番话的语气,浑似高进跟陈金城说:我无所谓,我最多罚款三千,你杀人起码坐三十年!

  而且,也都没到公海。

  另外,顾鲲觉得陈明诚这样的人,是真的罪有应得。

  许多人对“投机倒把罪”有所误解,觉得这个名字97年修改刑法之后没了,那么其中那些罪行,后世来做,就不属于罪了。

  但其实这种粗暴理解是不对的,是典型的法盲。

  97之后,投机倒把只是一部分变成正常经营,而更多的是吸收到了“非法经营罪”这个新罪名里、归到分则三里。(分则三就是“破坏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罪”)

  违反特许经营,违反专卖,这些事儿是无论哪个时代都算犯法的。

  就好比哪怕你2019年,没有烟草专卖资格的人,趸了香烟私贩,那也是犯法的。

  而柴油汽油这种东西,在国内的零售、专卖,根本就没开放过经营权限,陈明诚当然算是犯事儿了。

  换言之,你觉得华夏油便宜,在这儿进货,那是没问题的。

  但你不能进了货之后还在华夏卖。

  顾鲲对付他,完全不算阴,而是本着古今皆罪、一以贯之的法律准绳。而且这都还没算陈明诚打探内幕涨价节奏信息的罪过呢。

  只怪陈明诚利令智昏、时间又太仓促,做投资决策时不得不当机立断,连法律都没来得及研究清楚。

  而偏偏那个让他自以为可以当退路的后手,又被顾鲲抄了。

  “那……那跟我交易的人呢?”陈明诚不甘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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