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山重水复真没路
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说完他高声补了句:“以后我的就是雅婷的,雅婷的还是雅婷的!”

  “噢噢噢~~~”

  陆斯安骄傲地昂起头,对起哄欣然接纳。

  姜芮书换个了问法:“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陆斯安答得更溜了,这么问他更好回答,问到具体内容,即使他不精于民法典,基本内容却是知道的。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是第几条?”

  陆斯安一顿,语气带上了些许试探,“一千零六十四?”姜芮书提问大致按照条款顺序来,这一条应该在上一条后面。

  姜芮书摇头,“不是。”

  “一千零六十五?”

  “不是。”

  “一千零六十六?”

  “也不是。”

  见他完全蒙的,大家忍不住起哄,“老陆你是不是不行了?”

  陆斯安没好气,是男人就不能说不行!

  可他又连猜了几次都没猜对,倒是他身后的伴郎搞小动作被发现了,“老陆,不带作弊的啊!”

  “又没说不能搞外援!”陆斯安理直气壮,伴郎是拿手机偷查了,然后给他暗示,但说到底还是他基础扎实,不然就凭那么点暗示能答对这么多题?

  随后他把矛头对准姜芮书,“芮书,你没蒙我吧?婚姻家庭关系就那么些条款,你前面考了我一般规定和夫妻关系,子女姓氏应该就在后面。”

  “没蒙你。”姜芮书看起来特真诚。

  “那这到底是第几条?”

  “第二十二条。”

  陆斯安当即皱眉,“第二十二条是总则吧?”

  “我没说只考婚姻家庭的条款。”

  “但《民法典》二十二条也不是说子女姓氏吧?”

  “对。”姜芮书微微一笑,“这是婚姻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