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吴彤彤
  凌云霄有了马,是用一帮山贼去当地县衙换的。

  顺带还领了二十两纹银的赏钱。

  不是银票,而是白花花的银子。

  为了能够顺利到达县衙,他还死皮赖脸的硬是拉上对方一道去。

  理由是自己如此文弱,即便他们都绑住了手脚,若是路上反水,他定葬身狼窝。

  顺势还坑了当地捕快一顿丰盛的佳肴。

  即便他本人并没有吃太多。

  通过此事,他和那一众女兵也已经是熟得不能在熟了。

  有人觉得他好玩,也有人认为他是纯属脸皮厚。

  自己怎么会在路上捡了这样一号人物?

  特别是在他接过银子的那一刻。

  虽然不多,但好歹抵达京师也是够了。

  即使是他一路上大吃大喝。

  搞不好还有余剩。

  ……

  有了马,可凌云霄不会骑马。

  是的,这马过去的百年他一次也没有骑过。

  再加上马儿刚烈,又怎能屈服于他。

  于是马儿又变成了温顺一些的驴子。

  “看你年纪不大,又白白嫩嫩的,脸皮竟如此之厚,真是失敬失敬。”那女将看着驴子背上悠哉悠哉的凌云霄微微拱手说。

  凌云霄闻言笑了笑,道。“这叫废物利用,即便在赶,你也不缺这点时间不是?”

  毕竟也只有她们会如此认为。

  那县衙告示上可是写得明明白白,擒住此间山贼者,赏银三百两。

  是三百两啊,自己才拿了二十两,这明显是亏得不能在亏了呀。

  然而又想了想,那毕竟不是他亲自降伏的山贼,也就好作罢。

  “话说回来这县衙是怎么搞的,就那一堆草包也要悬赏三百两纹银。”

  关于这点,她是真的理解不了。

  “那是对于你,他们是轻敌了才上的套,若遇当地官兵,或任意一帮男子,他们定不会出来。”

  即便山贼本事不大,然而若是遇到弱一点的就出来打劫一下,稍微强悍一点的又消失无踪。

  他不出来,你找不到,又如何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