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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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下时间,简乐加快了脚步,但他走得太急,在街角处撞到了人。

  “很抱歉!”简乐条件反射地伸手在衣兜上按了一下,触碰到硬邦邦的石头,心才放下了。

  跟他撞到一起的人个子很高,简乐不得不仰起头才看到对方的脸。

  那是一个年轻却蓄着胡子的男人,一双眼睛在黑夜里亮晶晶的,好像会发光一样。

  此时对方正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对不起先生,我着急赶路,没撞坏你吧?”

  面对简乐的道歉,对方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要走掉的意思,就这么用打量的眼神盯着他看。

  简乐被他看得后背发毛,心想该不是遇到变态了吧,这些年总有喜欢对未成年向导下手的恶心人。

  这么想着,简乐顿时觉得这个看打扮就有些不正常的男人更可疑了,他挤出一个很难看的笑容,对男人道:“要是你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了。”

  说着,他往边上垮了一步,准备与男人错身而过。

  可没等他迈出第二步,手臂就被人抓住了。

  “你就是简乐?”

  一个地低沉沙哑的声音在简乐的耳边响起,同时飘来一股强烈的酒味儿。

  简乐心里咯噔一下,难道真的遇到变态了?而且对方还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也太惊悚了,跟拍电影似的。

  “你跟艾伯特那小子是什么关系?”

  居然称呼艾伯特为“小子”,这个男人其实并不年轻?

  简乐小心地打量对方,可不管怎么看,那张脸都绝对不会超过30岁。

  男人放开了手,斜靠在墙上,从他宽大的黑色外套里摸出酒瓶子,灌了一口酒。

  这个过程中,他的眼神从来没从简乐身上移开,打量也变成了探究。

  简乐因为好奇对方的身份,所以壮着胆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之后,问:“你认识艾伯特?”

  男人眯了眯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在给艾伯特当助手。”

  男人闻言表情有了变化,简乐说不上来是那是高兴还是生气,跟戎桁每次看他跑步跑到吐血的表情有点像。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简乐又问。

  “我叫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