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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恩当然不会像杰克想象的那么小气,连“妻子”对偶像的崇拜也不能理解,但他听着林莱叽叽喳喳说着见奥斯汀多么多么高兴,也确实高兴不起来,捏着手机捏了半天才问她什么时候回来,林莱欢快地答:不急,肖恩皮笑肉不笑地请她继续玩儿,能玩儿多久就玩儿多久,接着说了声晚安就挂了电话。

  林莱还想说自己不是在玩儿是在工作,手机里就传来阵阵忙音,林莱一阵茫然,转头问杰克:“肖恩怎么了?”

  杰克倒在沙发上乐不可支:“肖恩是体贴你工作太忙,想让你早点休息。”

  林莱狐疑:“是吗?”

  杰克连连点头:“是的是的。”

  林莱相信他才有鬼呢,但思来想去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肖恩语气很正常,应该没吃醋没生气,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也许他只是想休息了?林莱这么一想之后就安心多了。

  ***

  奥斯汀的音乐被划分在流行这个流派下面,但其实也含有一些灵魂乐的因素,因此很有特点,他的嗓音再配上他写的歌,那简直就是上帝赐给歌迷的礼物。林莱一首一首地听过去,只觉得沉醉不已,现在的她不是歌手,纯粹是个歌迷,一个倾听者。

  “我以前选歌从来不看个人喜好,近年来反而越来越退步。”奥斯汀轻轻叹息。

  林莱好奇:“那看什么?”

  “歌曲吸引人的程度。”奥斯汀说,“我以前把歌放在车里听,被我跳过去的曲目我就抽掉,不然就保留。”

  林莱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这样挑歌。”

  奥斯汀耸耸肩:“那很有用,当你作为一个听众和作为一个歌手,立场完全不同,选歌必须站在听众的角度。”

  “这就是你请我过来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奥斯汀问,“所以你的建议呢?”

  林莱记性很好,依次报出自己喜欢的歌曲的歌名,奥斯汀听后说:“六首,跟我选的歌有六首重合。”

  “这么多?!”林莱惊讶,三十首里选十首,竟然还有六首重合,只能说林莱和奥斯汀喜好太相近。

  “能告诉我你选这些歌的原因吗?”

  林莱听过奥斯汀的每一首歌,对他的风格甚至对他本人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交流起来一点都不困难,有些感受有些见解甚至让奥斯汀本人都觉得惊讶,有种“原来在听众眼中这首歌是这样的”的感觉。

  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