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
�子还是闺女,都是娘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怎么会不爱?

  给她们裹小脚,那也是爱。

  董婉点了把火,回过头去就还是有条不紊地写她的小说。

  一本《秦梦》,加上还要写福尔摩斯,学校那边也该销假去上课,忙得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至于报纸上那些恶评,那些从评价小说中延伸出来,简直要人身攻击的恶评,她就实在没精力太当回事儿。

  …………

  董婉抱着进了低低矮矮的房屋大门,就见一群学生都没舍得打开电灯,就是在窗台上放了几根蜡烛,她一进来,这才开了灯。

  半年前,董婉以前建的‘读书会’里,有几个学生提议,想要开办夜校,让本地想识字的人都能来认识几个字,工人们要是认识了字,也能更好工作。

  这是好事,董婉自然不会反对,于是夜校就开办起来,从一开始只是简单教一些字,人数也就个位数的人,到半年后,董婉亲自来上课,学生人数每次都有几十人,男女都有,也就过了小半年。

  她都没想到,这些人对于读书识字会有这么大的热情,每天白天辛辛苦苦地劳作,但晚上一节课也不肯落下,有的要走好几里地的路,也要赶过来读书。

  有好大一部分学生,都是从城郊赶来,十分的辛苦。

  可惜她□□乏术,让自家的学生们大半夜跑远一点儿,去城郊也不现实,要不然在他们工厂附近建一个夜校,能省事很多。

  不过,如今借了女学的光,有肖女士支持,给提供了些经费,不光是笔墨纸砚都解决了,还能用上电灯,也算不错,要是去郊区,总不好让人家给拉一条电灯的。

  现在用电那么昂贵,估计这些人宁愿劳动一下脚板,多走走路。

  董婉进来的时候,还看到很多人拿着巴掌大的小本子,借着微弱的烛光拼命记忆前几日的课程。

  随手开灯,她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好了,以后大家进教室就开灯,要不然每人自己带一根蜡烛,不要在黑暗里读书,小心坏了眼睛,眼睛坏了,可比浪费电要严重得多。

  一群年龄从十五六到三十七八的学生们,老老实实地答应。

  他们都是男女混坐,不得不说,寻常的穷苦百姓们都没什么讲究,不像上层社会,还要计较男女大防,他们往日干活,也多有男男女女一起工作的情况,到不计较这个。

  董婉也有点儿意外,没准儿她开的这个夜校,算得上是开了男女同校的首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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