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全灭
�也是一个德行,这帮玩音乐的都一样,一旦疯起来,根本没人压得住。
血腥,狂暴!
他们太喜欢这种东西了,这首歌听上去,好像就是关于爱情的,但是他们却听到了爱情之外更多的东西,是关于生命,关于信仰的。
震了!全震了!
伴随着宋铮的嘶吼,什么tmd矜持,滚蛋吧,他们现在不需要这玩意儿,只想着跟着一起大喊,一起发泄。
客人们虽然没有他们那么深的感悟,可他们的所有矜持,同样被这首歌在瞬间摧毁了,和郑均他们一样,大声的吼着,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中的岩浆喷发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郑均直接冲上了台,抱着宋铮的脖子,跟着一起狂吼着,一边吼,一边流着眼泪,这种感觉,他已经太长时间没有了。
每天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见着自己不喜欢的人,说着自己不喜欢的话,现在连音乐都要强迫自己向最厌恶的方向转变,郑均感觉自己简直都要疯了。
压抑许久的郁闷,在这一刻完全发泄了出来,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去tmd的商演,去tmd的录音,老子现在就是要喊,要把那帮孙子给老子的憋屈全tmd的吼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宋铮都被郑均感染了,原本还有点儿收着,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好像要和郑均比比谁得嗓门大一样,对着话筒狂吼着。
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是在宋铮重生前的那个晚上,因为突然被选中了要参与《华夏好歌曲》,宋铮便将之前几期节目从网上找了出来,打算了解一下,结果冥冥之中,似乎有所定数,他一下子就选中了这首歌,听过之后,感觉自己一下子被扔到了屠宰场,所面对的一切都是疯狂和血腥,那种感觉太深刻了,听《斑马斑马》,他需要听无数遍,才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首歌,他只听了一半,就彻底迷上了。
那个彝族歌手用他最质朴的嗓音,表达了他对爱情,对生命,对信仰的虔诚,在那个小个子狂野的歌声当中,所有辞藻华丽,用来歌颂的歌曲,都变得那么苍白。
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宋铮感觉自己的后辈都湿透了,刚刚和郑均一通狂飙,让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哑。
“过瘾!过瘾!”郑均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嗓子同样哑了,这种完全不运用技巧来演唱的方式,对嗓子的复旦实在是太大了,但是,谁还在乎那些。
灌了一瓶啤酒下去才感觉好了点儿,郑均揽着宋铮的肩膀,大有一种�
血腥,狂暴!
他们太喜欢这种东西了,这首歌听上去,好像就是关于爱情的,但是他们却听到了爱情之外更多的东西,是关于生命,关于信仰的。
震了!全震了!
伴随着宋铮的嘶吼,什么tmd矜持,滚蛋吧,他们现在不需要这玩意儿,只想着跟着一起大喊,一起发泄。
客人们虽然没有他们那么深的感悟,可他们的所有矜持,同样被这首歌在瞬间摧毁了,和郑均他们一样,大声的吼着,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中的岩浆喷发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郑均直接冲上了台,抱着宋铮的脖子,跟着一起狂吼着,一边吼,一边流着眼泪,这种感觉,他已经太长时间没有了。
每天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见着自己不喜欢的人,说着自己不喜欢的话,现在连音乐都要强迫自己向最厌恶的方向转变,郑均感觉自己简直都要疯了。
压抑许久的郁闷,在这一刻完全发泄了出来,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去tmd的商演,去tmd的录音,老子现在就是要喊,要把那帮孙子给老子的憋屈全tmd的吼出来。
“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宋铮都被郑均感染了,原本还有点儿收着,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好像要和郑均比比谁得嗓门大一样,对着话筒狂吼着。
第一次听这首歌,就是在宋铮重生前的那个晚上,因为突然被选中了要参与《华夏好歌曲》,宋铮便将之前几期节目从网上找了出来,打算了解一下,结果冥冥之中,似乎有所定数,他一下子就选中了这首歌,听过之后,感觉自己一下子被扔到了屠宰场,所面对的一切都是疯狂和血腥,那种感觉太深刻了,听《斑马斑马》,他需要听无数遍,才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首歌,他只听了一半,就彻底迷上了。
那个彝族歌手用他最质朴的嗓音,表达了他对爱情,对生命,对信仰的虔诚,在那个小个子狂野的歌声当中,所有辞藻华丽,用来歌颂的歌曲,都变得那么苍白。
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宋铮感觉自己的后辈都湿透了,刚刚和郑均一通狂飙,让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哑。
“过瘾!过瘾!”郑均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嗓子同样哑了,这种完全不运用技巧来演唱的方式,对嗓子的复旦实在是太大了,但是,谁还在乎那些。
灌了一瓶啤酒下去才感觉好了点儿,郑均揽着宋铮的肩膀,大有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