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判决
  贾家虽然没落了,但毕竟曾经是“四王八公”中的一员,因此,贾家的案子是有三法司来会审的。

  不过实际上,最后的判决结果并不取决于《大明律》,而是取决于太上皇的态度,或者说,是涉案人等的罪行,以及和贾代善关系的远近……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以及暗中的交易,有关宁荣二府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了。

  宁国府和贾代善的关系最远,犯下的罪行最多,又因贾珍和儿媳妇**爬灰一事,让贾代善名声扫地,太上皇恨极了贾珍父子,所以,贾珍、贾蓉父子被判“秋后问斩”。

  相较于宁国府,荣国府的罪证相对少一些,和贾代善的关系极为亲密,贾代善的老妻荣国夫人史太君又尚在人间,因此,太上皇的判决轻了不少,却只是相对而言。

  贾代善和贾赦、贾政父子三人,完美的诠释了何为“虎父犬子”,太上皇一直觉得贾赦、贾政两个东西丢尽了贾代善的脸面,看这两人不顺眼。

  贾赦、贾政两人,重责一百大板,流放三千里,逢大赦不赦,永世不得返京。

  贾赦是荣国府的当家人,荣国府犯下的所有恶事,都要算在贾赦的头上,况且,贾赦本身就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手中沾满了鲜血,有这个结局并不冤枉。

  至于贾政,则有些冤枉了,客观公正的说,贾政虽然一点本事没有,但却没有做过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贾政之所以和贾赦同罪,是因为他娶了一个“好”老婆……

  王夫人年轻时,和内侄女王熙凤一样,也包揽过诉讼,放过高利贷,手中也有人命官司,那个时候,以贾家为首的勋贵集团,权倾朝野,王夫人做的事,自然没有受的应有的惩罚。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如今,王夫人的依靠——王家、贾家——先后倒台,王夫人做过的恶事也被翻出来了……

  正是因为娶了一个好老婆,贾政才能够和贾赦同罪,充军发配三千里,永世不得返京。

  又有,王夫人和贾政同罪,于同日发配,却是前往不同的地方。

  在离京前,贾政写下了休书,休了王夫人,妄图通过和王夫人划清界限来脱罪,可是,在贾家这个案子上,做主的不是《大明律》,而是太上皇。

  虽然民间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样的话,可太上皇眼看着贾政这个平日里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自己撕下了自己的伪装,露出了自私自利的本性,还是勃然大怒。

  贾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