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据理力争
��不同之处。这么说吧,我们部队的装备,是目前中国军队之中,装备最好的一支部队,原因是我们执行的任务往往都是最危险的任务,要经常性的潜入到日军背后亦或是日军控制区

  的腹地进行作战。

  故此我们每一个士兵,都被要求随身携带手枪一支,作为我们每个人的副武器,在必要的时候,作为保命手段!这也确实拯救过不少我们官兵的性命!

  但是因为装备的问题,我们的手枪都是自行解决,并不属于正常配发!所以我们所携带的手枪,是通过我们在战场上缴获,亦或是从美国盟友官兵手中购买亦或是交换来的,这些枪并不是属于军队的财产,而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财产!是我们

  用命去换来的!所以当我们退役的时候,并未被要求将手枪交还部队,这一点如果陈队长不信的话,完全可以找驻印军总指挥部咨询,这一点总指挥部的霍克参谋长还有我们部队的美军

  联络官戴维斯上尉等人,以及驻印军后勤处的美国军官都可以给我们作证!

  这并不是私藏枪支,而是这些枪支本来就属于我们个人的财产!所以也我们的退役老兵拥有枪支这件事,也就不是图谋祸乱重庆本地治安的问题了!

  至于持有日军制式刺刀,这件事就更简单了,目前我们民国政府,并未限制个人持有刀具,刺刀也属于刀具!

  而这些刺刀,乃是我们在战场上缴获的日军的武器,缴获的枪支弹药我们都已经上缴,但是刺刀并不在上缴的武器范围之内!而且我们在缅甸连战连胜,缴获了极多的日军武器弹药,由于驻印军后勤补给充足,很多时候部队急于快速推进,根本来不及收缴缴获的日军武器弹药,就连我们缴获的

  日军的火炮,有时候都被直接遗弃掉了!我们在缅甸战场上出生入死,很多人身负重伤因伤致残,不得不退役回家,携带部分纪念品退役也是我们驻印军所允许的!这一点陈队长不妨找任何驻印军将士询问一下

  都可以知道!

  所以他们持有缴获的日军刺刀,又何来违法之说?如果因此便将他们抓起来的话,那么我想从缅甸回来的驻印军数万将士,恐怕一多半都应该被逮捕问罪了吧!”

  范星辰站在陈为言面前,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通,把私藏枪支和刺刀的事情推了个一干二净。陈为言皱着眉头听完了范星辰的话之后,点了点头:“话是这么说!但是范公子,在我国国内,目前兵不允许私藏枪支,特别是在重庆这里,此地乃是陪都,国之重地,更

  是严禁私人持有枪支弹药!

  故此我们将其带回审讯调查,并没有�